354 山东风云(4)——全民投票[1/2]

全民投票,依照国际公约,定义如下。

全民投票:是指居民以投票方式决定领土归属问题。

而合法合理的全民投票应具备三个条件:

其一,有合法和正当的理由;

其二,没有外国的干涉,威胁和操纵,当地居民能够自由地表示意志;

其三,应由联合监督投票。

当然了,虽然国际公约是这么写的,但是在具体地区,在具体的国家,各自全民投票的过程也是有对应的改变。

1913年,投票的目的是选择出新的鲁省政府。

对于这次全民投票,不仅是西南联合的内务部,而且北洋,同盟会以及立宪派势力也派出了相应的监察团人员监察投票过程。

据统计,这次全民投票大会波及了近千余万人,而有效投票高达八百五十七万票,实行监管的人员高达近十五万人。

如此大规模,如此大影响力的一场投票,而时人评论者将这次全民投票称之为:全民政治的开端。

不过,对此看法,秦石璜听到后,他只是摇了摇头。

毕竟秦石璜知道一点:全民投票只是特殊时期的产物。

换句话说,全民投票制度是不可能被当做基本国策和基本制度的。

而不能的原因很简单:对于现在识字率不到百分之二十的国家来说,投票的人估计连字都不认识,那么投票人哪里能够对一些日常政治事务进行表决呢!

因此,只有在特殊时期,在特殊年代,面对特殊的决定,秦石璜才会同意用这种方式来进行政治决策。

而据统计,在秦石璜的半个世纪的当政生涯中,只有两次全民投票发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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鲁省,烟台。p>

1913,五月十五号,今天是烟,进行全民投票的日子。

烟台县投票的场所被安置在烟台的原刑场。

除了因为刑场足够大,而且还足够宽,更重要的还是因为监察团认为,在死刑犯的注视下,搞猫腻投票的人将会受到刑场鬼魂的制裁。

值得一提,尽管在鲁省各个县都有着检查人员存在,但是投票这种“主观意愿”的事情肯定是有暗地交易的存在的。

换句话说,监察团的存在只是为了确保大部分人的投票是公正的罢了。

“下一个人,上来投票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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