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9章 此时应导引国际私法![1/3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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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长安和洛阳交界,有条洛河,也称雒水,特别长,横贯东西。

长安和洛阳富甲天下,各国商旅络绎不绝。

不只是这几个敌对国,还有波斯、天竺、大食国的商船,也来大离朝做生意。

每个地域的法律制度不同,互相冲突的情况经常出现。

因为战乱,长安到洛阳的商路断绝,商人无法做生意,只能干赔钱。

史斌平定长安后,河运也通了,可以继续做生意了。

商人们高兴之极,一窝峰的涌进来。

这对大离朝来说,与其它国完全是互惠互利的事。

他们把当地特产运到大离,大离把丝绸、茶叶、瓷器加十倍利润运到国外,大离朝铁定是贸易顺差,这挣钱速度就跟捡的一样。

但这月下旬,发生了一件大事,引发各国商旅抗议。

他们有的用手帕包头,有的鼻青脸肿,有的身上淤青。

显然是起了大冲突,又谁也说服不了谁,这才请大离朝皇帝陛下裁决。

三法司收到此案,也懵了。

因为这案子涉外,这帮熟记律法,精通文墨的刀笔吏,这次一筹莫展了。

案件如下:

出岚国的皇商,在大离朝买了巨量丝绸,要运到天突国和桓涂国。

他们钱多,量大,所以价格有优惠。

另外两国钱比他少,得不到这样的价格。

所以他们宁可让渡一部分利润,也要买出岚国的货。

毕竟你如果要货少,大离朝是没义务理你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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