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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叫杜彬,是个旅拍爱好者。个子不算高,1米73,眼睛也挺小,周围人都说我长得挺像李诞。对于长相,我不置可否。虽然刚过而立之年,但常年漂泊在外的生活习惯,让我看上去更像个深谙市井烟火的中年老炮儿。
我还有一条金毛,是早些年徒步旅行时国道边捡来的。也不知当初是因为这狗鼻子嗅见了我装在背包里的烧鸭腿,还是真的和我有缘,一路上它就一直不紧不慢地跟着我,直到我进了青年旅社,它就蹲在房间门口的楼板上双眼直勾勾看着我。
那天看着这条略显邋遢样的金毛,不由想到自己常年孤身一人走街串巷,孤单寂寞冷,身边连个伴都没有。猛然心一热,没作啥犹豫便决定收养了它。抬眼间又正巧瞄到墙上劣质廉价的蒙娜丽莎的装饰画,就给它起了个“达芬奇”的名字。
想着带着一条连名字都极度具有艺术气息的狗,跑遍全国的名山大川,理应能让自己的创作增添点灵气。不过现实总是残酷的,虽然偶尔也会有作品在小媒体上发表,各类摄影杂志投稿了不下数百次,终究还是多数石沉大海,几年下来也没得个啥奖。我心里说不上沮丧,但也觉得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,是时候该回家乡找份稳定的工作,安顿下半辈子了。
在一个初秋的午后,我终于回到了阔别三年的s市。一下火车,我就直奔多年来让我一直魂牵梦绕的一家网红酒吧,名字挺特别,叫“半边脸”。酒吧并不大,房子主体挤在一半高楼一半平房的弄堂里,就像它的名字一样,在这个日新月异的城市化建设运动中苟延残喘地伫立着。
虽然位置偏僻隐蔽,但却丝毫不影响店内的人气。原因是酒吧的老板娘是一对双胞胎姐妹,姐姐叫“晶”生得美艳动人,妹妹叫“莹”,显得文静水灵。所以一到晚上,这里总会聚集一帮“凭亿近人”的绅士公子。
其实我并不是没有心上人,从我第一眼看到“莹”的那刻就感觉像被闪电劈在了原地。从小到大我就对那种看起来文静,说几句话就脸红的女孩毫无抵抗力。我曾经一直想着法子找机会搭讪,可惜莹不像姐姐会招揽客人,除了端盘端酒,基本不给说话的机会,让人很是苦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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