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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五九章 劫天命的作者[1/2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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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一间破旧狭隘的小屋内。我坐在一张椅子上。前面是一张黄色的桌子。桌子上摆放着一个显得笨重的老式大头显示器。它的塑料壳子本来是白色的。由于经历年久了,塑料壳子已发黄了。它的上面布满了泥垢和灰尘。

挨着显示器的黑色键盘也是十分肮脏的。它的缝隙和沟壑里积满了灰尘和头皮,还卡着几根头发,上面一些按键上的字母已磨得褪色,分辨不出来哪个是哪个了。

我心灰意冷,抓起桌子上一只油腻腻的大塑料瓶子,喝了一口里面的凉白开水。头痒,伸手使劲挠头,发出嗤嗤啦啦的摩擦声,大量的头皮屑像雪花一样飘落下来,掉在桌子上,蒙到键盘上。

我有严重的头癣,越挠越痒。挠得手指头上油乎乎的。令我更加心烦意乱。干脆拿来一把木梳,狠狠地在头上不停地梳着。坚硬尖利的梳齿刮得头皮上有一阵说不出的舒服,头皮屑掉下来的更多。仿佛头皮是一块地,木梳是犁子。我梳头就等于是在犁地,将头皮一层层的犁下来了。

也可以这样形容:从我头上刮头皮,就像刮鱼鳞。

很厚的头癣,今天刮掉厚厚一层,明天还会再长出来新的厚厚一层。永远刮不尽似的。癣菌,比那“野火烧不尽,春风吹又生”的小草的生命力还要顽强得多。至少顽强一百倍。

幸亏我有一个奇怪的癖好。就是攒头皮。觉得这头癣不算是折磨我。反而给我增添了那么一份乐趣。我喜欢用梳子狠狠梳头,享受挠痒的那种快感。我喜欢看头皮屑像雪花一样纷纷洒洒的从头上掉落,在肩膀或桌子上积攒厚厚一层。然后用尺子将头皮扫成一堆,装进一个透明的大可乐瓶子里。

这几年下来。我已经攒了好几大瓶子头皮。每每拎出来它们欣赏,就令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成就感。

人活到三十岁了。还数这头皮攒得最多。

我渴望有一天,突然有人出钱收购头皮,说是一种名贵的药材。炒作头皮。将头皮炒得很贵。卖到八十块钱一克。那我岂不是发大财了。我也很多次在网上搜索,看看有没有关于“收购头皮”的消息。

没有人收购头皮!

作为“头皮大户”的我,一天天的,对这生活感到越来越失望。

其实,我是一名作家。

可我走出去,有人问我是干什么的。我很不愿意说自己是一名作家。因为总觉得说出来丢人。我宁愿说自己是一名做铝合金窗户的工人。有几次,别人问我是干什么的,我心血来潮,告诉他们其实我是一名作家。

他们问我有笔名没。我说有,就是不好意思说出来。他们说你说吧,这有啥不好意思的,没事儿,作家是一名高尚的职业,不是人人都能做的,得有很深厚的文化才能做成一名作家。我说我的笔名就是:不要迷恋哥啊哥屙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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