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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九十九章游侠
林华的前进方向是根据他感知到的雷灵的位置定的,这位神灵变更了三次位置,这让本就不是特别赶的林华足足的也改了三次道。
但他们这一行人也并没有太在意这个,甚至现在他们已经开始体验起生活了。
三头被林华强行抓住当做坐骑的雄鹿,现在是他们的交通工具,他一头、维罗妮卡和琼一头……最后一头是驮东西的,在第一次改道之后,他们就开始体验起了精灵族这的风土人情。
这一路下来就只有三个字,买买买……
而且特别的地方就是,林华没有把买的东西,存入琼的体内压缩空间,也没有自己弄个什么储物的魔法道具。因为他说,买了东西,那样堆起来,会比较有成就感。
对于林华的这个观念,琼体内的那苏妲己也深表赞同。
于是乎现在那驮着东西的雄鹿背上像是背了座小山,就连那宽大的鹿角上也挂着不少东西……林华的异乡人也架在上面。
看上去又滑稽又可怜,可惜这雄鹿敢怒不敢言,也不敢有任何反抗的行为,除了在精灵的地界沐浴着充沛的魔力长大之外,它真的就是一头普普通通的雄鹿。
它目睹了林华在抓捕雄鹿时,有同伴负隅顽抗还企图反抗,直接被他抓住了鹿角整个脑袋被生生的从身体上拽了下来,当场剥皮放血直接开来烤了……(吃的人主要还是琼,她的身体现消耗巨大的能量,吃这些充满魔力的动物的肉,也是补充能量的一种途径。而林华吃试了两口,发觉味觉还是没有恢复之后,就没有兴致再去吃。)
那一地的鹿血让它的心底拔凉拔凉的,只好老老实实的做一头运货的驯鹿,最起码这样不会被杀了吃肉。
他们也买了一些精灵族的服饰,就连驯鹿身上都铺上了精灵族的软布鞍子。当然,还有一些属于精灵族的酒……和其他的食物。这些都是琼要求的。
林华也购置了一张他见到的最好最贵的精灵硬弓以及配套的箭矢,他也想试试这种更符合国家气质的武器。
总之,他们买了很多东西。
这需要钱,而林华并没有什么钱,好在……精灵族是一个和魔法关联极其深刻的种族,他们的货币中流通着各式各样的魔法宝石……
这些宝石说白了就是一些注入魔法的晶体,以他对魔法的控制力,能做出更好的东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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