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六十一章 法庭上的较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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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六十一章法庭上的较量

之后由任行羽发言:“尊敬的审判长、合议庭:国正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申请人林木的特别授权委托,由本人,也就是任行羽,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参与本庭诉讼,在出席本次庭审之前,本着对委托人负责的态度,本人详细阅读了本案的案卷材料。”

“现在请原告方证人发言。”法官高高在上的说道。

第一个证人是陶吉,他说的还是当天在警察局说的那些话,说是他把钱欢欢从林木的魔爪下救了出来。

“你作为证人,有义务协助仲裁庭调查案件事实,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,必须实事求是地反映案件的真实情况,所证明的事实不准扩大或缩小,对所提供的证据要承担法律责任。你确定你刚才说的话都是真实的吗?”法官问道。

“我确定。”陶吉看着法庭的墙上挂着的“正义”二字,毫无愧色的说道,唐蓉在旁边都要气炸了,怎么会有这样的人,竟然敢在法庭之上,在法律面前撒谎撒的如此的理直气壮。

“我又异议,我有新的证据。”任行羽说道。于是酒店的监控录像带被呈上。

他们所有的人都把希望放在这最后的录像带上,但是他们却听到了一个最不可思议的答案,法官居然宣布这个证据无效,而法官给的理由也是很可笑,说是录像带内容太过于模糊而无法判断具体人物。

这一下林木这边所有的人都蒙圈了,他们丢掉了最有利的证据,就已经说明这个官司肯定是败诉了。

任行羽明显的感觉到了这个法官是偏向陶吉他们那边的,录像带这么明显的证据,居然就因为看不清楚这样的理由就给宣布无效了,他又感觉到巨大的挫败感,他辛辛苦苦准备了这么久的案子,结果这才开庭没多长时间,就已经基本上宣告死亡了。

“我这里还有一份证据,这是原告钱欢欢小姐在当天事发晚上发给被告人林木的短信。”他再次将证据呈上,虽然他知道现在已经没有什么用了,可还是想试一试。

“我提出异议,原告钱欢欢的手机早于3月13号丢失,恰好是事发的前一天晚上,所以她又怎么会发短信给被告呢!这是原告钱欢欢买手机的发票。”原告的律师说道。

看来这次的对方的律师也是够厉害的,居然可以伪造这么多得证据,而法官对这一切,也好像是充耳不闻,可是就要这样败诉了吗?任行羽不敢去看唐蓉和林木的眼睛,他知道林木是被冤枉的,可是这个时候,有了证据也没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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