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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这个行当就是这样,混够年头,有足够案源了,就可以当老板,否则要么当学徒,拿微薄的薪水;要么当个体户,忍气吞声受老板的剥削。
“老板”当然是指享有分红权的高级合伙人,那些以合伙人名头自居的普通合伙人算不得“老板”,无非是掏钱买了一个虚名,只能用来骗骗不明所以的当事人。
辞职的法官并不等于案源大户,当事人巴结的是法官这个位置,而非身处位置上的某个人本身。早上门庭若市,晚上门可罗雀,也绝非戏文的演绎。
当然,掌握司法资源往往能够吸引诸多案源,深谙“朝中有人好做官”道理的商人们,大多认为“院里有人好办事”,纵使不能颠倒黑白,至少保证沟通顺畅。
从体制内下海创业的樊世昌就抱有这种心理,当初杨玮担任燕京中院民三庭副庭长时,樊世昌废了好大劲才将夏岚送到他身边。“食色性也”,鲜有男人能够逃脱金钱和美色的诱惑,再坚强的汉子也经不起如此处心积虑的诱惑。
二零零五年,杨玮三十六,夏岚二十四。刚开始夏岚叫玮哥,后来熟了,叫老杨;后来更熟了,一关灯就叫“该死的”。
夏岚和她老公魏达是大学同学,两人没毕业就领了结婚证。听说魏达毕业后一直在银行上班,从柜员做起,年纪轻轻就混到了高级客户经理,距离支行副行长只有一步之遥。
毋庸讳言,这些年大华集团没少帮魏达冲业绩,樊世昌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究其原因,夏岚从大学毕业一直跟着樊世昌充当绞肉机,为集团业务拓展立下汗马功劳,再者,把钱存在哪家银行其实没太大区别。
樊世昌对夏岚和杨玮之间的勾当一清二楚,两人相识都是樊世昌一手安排的,但前提是夏岚不损害集团利益。虽然樊世昌一度将夏岚视为禁脔,但为了获取更大利益,与民同乐倒也无妨。
不过,樊世昌从不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,集团的法律事务也是一样,虽然这几年的常法一直都由杨玮在做,但具体诉讼业务却不局限于杨玮一人,毕竟还有其他关系需要照拂。
就在夏岚和杨玮在酒店依旧温存之际,潘俊没有敲门,径直走进豪华无比的董事长办公室,默默地站在正在挑逗缸内金鱼的樊世昌身后。
“拿到了?”
“嗯。”
潘俊将信封递了过去,樊世昌没有当即打开的意思:“放桌上吧……”
潘俊照做,重新站回樊世昌身后,看着数十条金鱼像疯了似的抢夺着投进去的饵料。
“还有事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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