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2章 我们不是神[1/2]

《以法律之名》转载请注明来源:玉露文学y6go.com

温思颖逐渐停止了哭泣,她觉得有些疲惫,便躺到床上呼呼睡去。

陈雁秋帮她盖好被子,蹑手蹑脚地走了出来,然后示意万良辰朝楼下走去。

“辰哥,”陈雁秋说,“我不明白。”

“不明白什么?”万良辰踩着楼梯一阶阶往下走,头也不回地问道。

“那个熊建仁明明就是一个人渣,你们为什么还要为他隐瞒?为什么不告诉思颖真相?让她远离这样的人渣不好吗?”

陈雁秋愤愤道,眼睛似乎要喷出火来,如果熊建仁就在面前,她恐怕会冲上去揍他一顿。

万良辰慢慢的停下脚步,静静的转过头,看着站得比他还高一些的陈雁秋,平静地说道:

“雁秋,毫无疑问,律师绝对是一个格外引人遐想的职业,但你要知道,律师不是神,包括你我在内,我们不过是愚蠢的,常常感情用事,不断犯错的,再渺小不过的生物而已,同是这样的凡人,我们能够评判别人吗?”

万良辰摇摇头,继续道:“不,不能,因此,才需要法律代替我们来做评判,不管熊建仁多么可憎,多么无耻,他的行为都将得到基于法律和证据的公正判决,而我们能做的,就是在法律之下给那些受到伤害的人保留一丝温存。

“正如回来路上我给你举的那个例子,法律也应该给可怜的人必要的尊重,为不幸的人保留应有的尊严。给坏人辩护就是在助纣为孽吗?当然不是,把坏人当人对待,才是我们人类经过悠久历史、历经先贤流血牺牲而得到的法治国家这一无比珍贵的财产。”

“分手和被心爱的人一次次欺骗,哪个对她伤害更深?有时善意的谎言比真相更加重要,而善良的心却是最好的法律,相信总有一天,思颖会明白什么样的男人才值得将真心托付。”

陈雁秋还是无法接受万良辰的解释,想了想又问道:“那柳梦婷呢?她不也很可怜吗?我们拿着那样的照片去逼她放弃抚养权,不是更残忍吗?这时候为什么就不为她留一丝尊严?”

万良辰摇摇头说:“你说的乍一听似乎挺有道理,也很具有迷惑性。但是你想想,姜斌和柳梦婷相比,哪个更惨一些?”

“那……自然是姜斌。”陈雁秋有些气馁道。

“很多时候,事情并不是非黑即白,公平和正义也善于伪装,往往令人难以判断,所以,唯当事人利益至上,才是我们律师采取一切行动的基准和目标。”

“那岂不是说做律师就要不择手段?一味的追求所谓‘胜诉即正义’?”陈雁秋反驳道。

万良辰苦笑着摇了摇头,说:“利益应当是合法利益,手段也必须是合法手段。我们律师为了胜诉可以不惜代价,但不能不择手段!”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小说推荐:《七零易孕娇娇女,馋哭绝嗣京少》《天机镇妖录》《修仙:我有一枚造化金符》《立海大养崽日常》《神秘复苏》《那年,那雪,那个醉酒书生》《娱乐:重生豪门公子,玩转香江》《六零之走失的妹妹回来了》《黑道学生2》《摄政长公主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